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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 目的
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2.0 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3.0 工作时间:
根据工作情况及季节变化由人力资源部通知。
4.0 考勤管理规定
4.1 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;实习人员实行签到制度;每天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打两次卡;
由考勤员负责监督。
4.2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,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,违犯此条规定者,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。
4.3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,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,由值班领导报至人力资源部,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。
4.4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,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。外出办理业务需填写《外出办理业务登记表》,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考勤员。特殊情况需填写《出勤证明》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考勤员。无正当理由均按迟到、旷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