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程序由管理部总务人事室提出并归口。 本程序由管理部总务人事室负责起草。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:郑玲 1.1 为保守公司秘密,维护公司权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 1.2 本制度适用于FHMS全体员工。 1.3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,依照特定程序确定,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。 1.4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及其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。 1.5 公司保密工作,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。 1.6 对保守、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、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。 2.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: (1)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; (2)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,经营方向,经营规划,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; (3)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,协议,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,主要会议记录; (4)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,统计报表; (5)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; (6)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,工资性、劳务性收入及资料; (7)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; |